2020年3月15日,根据《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及公司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为落实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激励在此期间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公司制定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奖惩办法。
《办法》明确了表彰与激励措施,首先是疫情防控补贴,对符合《公司关于2020年春节放假调休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待遇实施办法》规定的疫情防控人员予以补贴。二是与绩效考核挂钩。事业部经营班子、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实行年度绩效考核的人员,增加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激励约束指标,事业部和职能部门内部考核的员工增加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考核指标,对认真执行《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在表彰奖励方面,除了在三八、七一等各项常规表彰活动中优先表彰外,还要进行专项表彰,对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人物进行表彰奖励。此外优先推荐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疫情防控荣誉的评选表彰。同时,《办法》还针对违反疫情防护及复工复产措施的行为,提出了19条惩处措施,轻则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的党员负责人,除按上述规定予以惩处外,还要依据相关制度予以党纪处分。